叶长春
(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城市园林、交通运输、商务、人防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城市园林)、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城乡规划局、市重点办(铁路)、市防震减灾局、市贸促会、市供排水集团公司。
联系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铁广元车务段。
个人简历:
叶长春,男,汉族,四川遂宁人,1966年3月出生,四川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川省广元市政府副市长。
1983.09-1985.07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镇建设专业学习
1985.07-2001.09 四川省遂宁市勘测设计院工作(1987.12任助理工程师;1992.05任设计室副主任;1993.05任工程师;1996.02任副院长〈主持工作〉;1996.09-1998.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年考取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1998年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
2001.09-2005.06 四川省遂宁市建设局副局长
2005.06-2007.11 四川省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2007.11-2010.10 四川省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10-2011.05 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08兼任市人防办主任
2011.05-2014.05 四川省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05-2015.12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秘书长
2015.12-2016.02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秘书长,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6.02-2016.03 四川省遂宁市政协副主席、遂宁市政府秘书长、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6.03-2016.08 四川省遂宁市政协副主席、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6.08- 四川省广元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