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制定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工作的行政规章建议,协助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域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案件的举报、查处。
三、负责本区域的标准计量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企业采标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本区域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社会计量标准和企业计量标准的考核报批;负责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计量工作。
四、协助省质监局加强对质量体系认证、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受理检测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监督鉴证以及获证后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安全认证产品强制性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产品质量认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负责本区域内质量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本区域内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产(商)品的质量仲裁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六、负责本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七、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制定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八、承担本区域内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特种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九、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当地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内设科室(分局)14个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牵头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承办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联系电话:3270466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重大政策;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督促检查;承担本部门、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3261315
3.质量监督科
拟订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的工作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预警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全市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
联系电话:3265271
4.质量管理科
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拟定全市质量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全市质量分析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3265653
5.计量与认证科
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工作;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业计量标准的考核;指导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负责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国家统一推行的其他认证认可制度;负责全市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261179
6.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查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3269027
7.标准化科
拟订推进标准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工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265623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等;按应急预案和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3260043
9.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科
负责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规划、申报、标志使用、证后监管等工作;拟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联系电话:3265362
10.财务科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三区分局和派出机构预(决)算、基本建设、技术装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管理直属单位、三区分局和派出机构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工作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3266780
11.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三区分局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技术监督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3264471
12.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评议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双报到”、“走基层”和“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3262366
13.稽查分局(加挂稽查支队的牌子)
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理“12365”投诉举报;查处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市打击假冒伪劣质量违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联系电话:3262110
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0839-12365
14. 广元经开区质监分局
承担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
联系电话:3612608
二、省级质量检验中心(2个)
1.四川省山珍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3260372
2.四川省煤及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3260372
三、直属技术机构(3个)
1.广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电话:3260372
2.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联系电话:3260349
3.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联系电话:3269787
四、质监分局(3个)
1.利州区质监分局
联系电话:5579079
2.昭化区质监分局
联系电话:8724699
3.朝天区质监分局
联系电话:862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