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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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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和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以及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史志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牵头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绩效管理、政务宣传、政务信息和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市局办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三)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助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四)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和促进广告业务健康发展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展销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等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六)合同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合同信用建设;组织指导对格式合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拍卖行政监管;指导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外资企业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含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指导、协调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查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协调、督查督办上级交办以及全市工商系统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工商系统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指导全市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承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查处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走私贩私、非法集资、打黄扫非、禁毒、反假币等工作。

(九)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

组织、部署全市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开展网络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及消费者网络交易咨询、投诉处理,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分流、转办、督办消费者投诉、举报;组织、协调、督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重大消费投诉案件的维稳处理工作。

(十一)信用信息管理科

拟订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数据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征集和整合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组织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和资源共联共享;负责信用宣传培训,指导信用自律管理;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十二)财务科

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措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执法装备、工商制服、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科

负责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具体措施,建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信息管理台帐;负责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业主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指导开展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直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评先推优、表彰奖励、典型宣传等工作;完成市委“两新”组织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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