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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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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并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按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六)起草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八)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项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九)根据市委授权,负责部分国有资产在县(区)的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管理。负责市直属企业工会工作。
(十)承办省国资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成甲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负责市国资委全面工作

龙  梅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宣传科

张  雷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投资规划科

马长风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财务监督与分配考核科

万多志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改革改组科

李  濂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办公室

余传强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直属企业工会主席       分管政策法规科

张晓峰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25名。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由市委常委兼任、1名副书记由市政府领导兼任;主任(副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市直属企业工会主席l名;监事会主席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市国资委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室)

 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等工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委机关的信访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和稳定工作。

 (三)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和实物资产的配制标准,负责资产配置、出租、出借的审批;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纠纷调处,资产统计及信息管理;审核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变动、资产处置事项,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行为;审核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方案,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缴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投资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五)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科

 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完善授权(委托)经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其指标体系;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六)改革改组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改制重组、出资设立新公司、上市及再融资方案的审核;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审核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市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及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离、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七)组织宣传科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协助管理中央、省和外地在广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承担国有企业党建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牌子挂在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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