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全市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二)指导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的编修业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
(四)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市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广元市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六)负责《广元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广元市志》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七)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组织全市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元市地方志办公室设2个科。
(一) 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目标管理、人事、劳资、财务、计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机关综合性工作;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 文献编辑资料科
拟定《广元市志》编纂方案、工作计划;承担《广元市志》的组稿、撰稿、编辑、总纂、审定工作;负责县(区)及市级各部门地方志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负责组织全市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负责《广元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工作。收集、整理、保藏全市本届志书、古旧志书及其他广元市地方文献及工具书;科学管理所收藏资料并按规定制度提供资料咨询及流通服务,搞好与兄弟单位及其资料部门的资料工作联系与交流;建立科学完善的广元市地方文献收藏研究体系,对广元市地方文献进行科学整理和研究,建立广元市情信息数据库;负责全市市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