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七、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承担由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广元市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法制、史志、精神文明建设、帮扶、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大型体育活动。
(二)社会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青少年与竞训管理科
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市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组织市内举办的国内外重大比赛;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竞赛;按规定审核(批)全市运动员等级。
(四)体育产业科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体育统计、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