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文广新局 ? 详情
市文广新局
  • 机构职能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联系方式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委〔201421号)文件精神,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和新闻出版职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更名为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承担的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行政职责,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广新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

(五)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十一)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十二)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三)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管理广元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五)拟订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十七)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十八)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业的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广元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二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泽中: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加林: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媒体宣传管理、文化行业扶贫和精准扶贫、科技进步、质量强市等工作。分管传媒科、宣管科、电影科、技安科、扶贫办、720台,联系省广电网络公司广元分公司、广元广播电视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副局长李子林:负责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生工程、对外文化交流、乡村振兴、统筹城乡、民族宗教、移民库区文化建设等工作。分管文艺科、非遗科、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仲斌: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文秘调研、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文化体制改革、信息宣传、保密机要、低碳发展、信访维稳、节庆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应急管理、目标绩效管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产业科、项目办、“广元文化艺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元: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管理、行政审批与执法、新闻出版、政策法规、扫黄打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防邪禁毒、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库区移民村帮扶、食品药品安全、河长制、环境保护、气象、人防、防震减灾、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任琴: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战等工作。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团总支。

市文物管理局局长俞天喜:负责文博事业和文博产业发展、蜀道申遗、武则天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城市文化规划、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分管文物科、市博物馆、皇泽寺博物馆、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根据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责,我单位设13个内设机构和10个直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目标管理、宣传、保密、信访、安全、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计划生育、接待、对外联络、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信贷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项目的审定、申报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涉及行政法规方面的事项;承担机关的法治和普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文化艺术科。管理全市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控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机构布局;管理市直属艺术、图书、群文单位的业务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表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培训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协调、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指导全市特色文化保护区工作;指导、实施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开发和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5.文物保护科(广元市文物管理局)。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办法;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维修、发掘、研究、利用、对外文化交流和博物馆建设等业务;监督管理全市文物经费使用情况;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6.新闻出版版权科(广元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负责对报、刊型内部资料的初步审核和注册登记;负责对报刊和报、刊型内部资料的审读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工作和监管工作; 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广元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印刷企业和出版物零售、租赁单位的登记、年度审核工作;负责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负责对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非出版物经营单位从事出版物的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对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管;负责著作权纠纷调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承担广元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归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拟订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管理规定,监督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新闻出版产品以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营业性展演、展览、娱乐场所、文物市场、艺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以及文化新闻出版中介经营机构;指导监督文化新闻出版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化新闻出版物市场行政审批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8.宣传管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指导广元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广播电视媒体重大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广播影视创作题材规划及其音像制品审查标准;指导、监管全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负责全市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监管;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9.电影电视剧管理科。拟订全市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事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和电视剧的制作及内容审查;负责审核、发放和吊销市内电影放映许可证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协助相关部门管理电影专项资金;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10.传媒机构管理科。编制全市广播影视整体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机构、民办节目制作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审核、申报全市乡镇及以上(含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的建立和撤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11.影视技术安全科。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组织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全市各级播出机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12.产业发展科。指导、监管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资产的经营管理,积极培育文化展演市场,引导大众文化消费;发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中介组织,大力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

13.人事科。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建设规划,负责行业优秀人才管理;承办文广新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直属单位:

1.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2017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案审科、信息技术中心和5个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在网信办统筹协调下承担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有关执法工作;在体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承担体育方面的有关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执法监管范围为原利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的主城区以及所辖乡镇文化市场。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

联系电话:0839—3266836(传真);举报电话:12318

单位负责人:宋元柏

2、广元市文化馆

广元市文化馆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数字信息调研部、文艺活动部、辅导培训部、美术书法摄影部等。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广元文化艺术中心西区

电话:0839-3509627

负责人:马红

3、广元市图书馆

广元市图书馆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采编辅导部、自动化部、参考咨询部、读者服务部。主要职能: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信息资源;参与社会教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教育。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8号广元文化艺术中心东区

联系电话:0839—5575533(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刘义武

4、广元市文化艺术研究院

广元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是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经市编委批准后更现名。内设办公室、戏曲部、研究室、剧场管理部、舞美工程部、财务室。主要职能:开展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学术书刊的编辑;组织艺术展览及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协助开展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责豫剧、川剧的传承、保护和展演;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广元文化艺术中心西区

联系电话:0839—3222628(传真)

单位负责人:韦军

5皇泽寺博物馆

皇泽寺博物馆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会科、宣教科、产业园林科、保卫科、文物保护修建科。主要职能负责国保单位皇泽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市文物中心库房(馆藏文物)的管理保护工作,女皇文化学术研究及女皇故里城市名片的打造工作,同时代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军文化园。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皇泽路97

联系电话:0839-3607017(传真)

单位负责人:梁咏涛

6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宣教部、文保中心、园林部、研究部、保卫部等。主要职能: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千佛崖摩崖石窟造像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摩崖石窟艺术的研究工作。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工农镇千佛村一组

联系电话:0839—3231480(传真)

单位负责人:王剑平

7广元市博物馆

广元市博物馆是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典藏部、陈展部、保卫部、宣教部。主要职能:搜集、保管广元地方历史文物、自然标本;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考古、发掘、征集、收藏、研究等工作;研究地方文化和地方自然资源;利用文物、标本收藏品举办历史、艺术和自然专题的陈列宣传。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广元文化艺术中心东区

联系电话:0839—3315559

单位负责人:蒲泯宏

8、广元市美术馆

广元市美术馆是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展览策划部、收藏研究部、公共教育部。配有交流创作室、藏品保管室、装裱制作室、藏品修复室等。主要职能收藏美术精品,开展学术研究,举办陈列展览,普及审美教育等。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广元文化艺术中心东区

联系电话:08395575550/5575518

单位负责人:罗天文

9、广元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广元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2012年机构改革后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经市编委批准后更现名。内设办公室、业务室等。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理论研究、宣传推介、传承保护、名录体系建设等。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文化艺术中心西区

联系电话:0839—3228766(传真)

单位负责人:杨谦

10720

720台是201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南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等。主要职能:承担国家(中央)、省、市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的发射传输任务,其功能作用是中央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国家、省、市国家安全和应急信息传递工作。现有调频立体声广播四套、地面数字电视、微波广播电视信号等共计60余套的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在市720台安全发射和播出传送。主要工作地域在市传媒中心、利州区龙潭乡南山大垭口发射台和天瞾山林区所在艮台山微波中继站。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利州区龙潭乡南山发射台

联系电话:0839—3248720

单位负责人:薛军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号码:3266578
网站地址:http://wgx.cng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