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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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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综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有关水资源及防洪、抗旱、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文水资源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七)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指导全市有关水利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赵  潜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谭东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务综合执法、农村水利、帮村扶贫、水利学会工作。分管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农村水利科(农建办、抗旱服务队)。 

张  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政水资源、行政审批、法制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水资源科(节水办、关闭办)。 

秦乔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与社会风险评估、招投标、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地方电力、堤防建设管理。分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堤防建设管理)、地电处。 

陈  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财务、审计、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水保科、水保办、水保监测分站。 

李文成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分管监察室。 

王友辉   局党组成员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魏  委   局党组成员、市防办主任  负责防办工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河道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工作。分管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科,联系市水文局。 

隆  腾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总负责,全过程参与水利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分管质监站、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联系志宏公司。 

潘洪宾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统战、群团、科技、退管、综治、维稳(信访)、对口帮扶、双拥等工作。分管工会、人事科、党办。   

袁仕生   副调研员  协助谭东全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王显福   副调研员  协助陈榕同志分管水保工作,联系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政策研究、综合治理、宣传、信访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信息及网络维护、计生三结合等。

(二)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专家工作;负责实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协调、综合、平衡全市水务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资金衔接、管理与工程概算和审查,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市级和指导县区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区和部门间的重大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诉讼、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内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广元市水资源公报”。

(五)农村水利科(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旱服务分队、)

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查报批、建设、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库工程的防洪和安全管理;负责水利抗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综合经营、经济开发等综合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水利经济政策。

(六)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编制水土保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水土保持的监测、普查、调查等工作。

(七)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组织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技术监督工作。

(八)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县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市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堤防建设管理。

(九)防汛抗旱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编制全市度汛应急工作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抗旱预案,指导全市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洪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防汛通信和预警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行政审批科

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利州东路506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号码:3268081
网站地址:http://www.gywater.gov.cn/html/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