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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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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4.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地方高速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督办、议(提)案办理、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等工作;承担绩效管理、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法律事务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综合规划科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统计及预测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交)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督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公路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境内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按权限审批危(病)桥整治方案、施工图及预算,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负责组织大中修工程及危(病)桥整治工程验收;指导、监督公路路政管理。

(七)安全监督科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安全;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公路建设及养护、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财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委托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九)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评审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和科技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管理工作。

(十)广元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广元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制定有关交通战备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各县区的国防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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