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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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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市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盛 锦(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委全面工作。

薛开广(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工作;负责工业品牌战略实施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改革稳定信访工作。

分管企业科(含信访维稳办公室)、轻工纺织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张克勤(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统筹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材料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冶金建材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联系机械电子产业发展工作,联系军民融合工作。

联系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分管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科、冶金建材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俞正学(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企业新进规工作;负责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负责能源电力工作;负责企业融资工作;联系生物医药产业,联系化工产业。

联系市政府化工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

分管经济运行与综合科、能源与电力科、财金协调科。

黄旭明(市经信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负责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工业节能减排及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分管产业园区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财务科、市节能监察中心。

余开鑫(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投资、工业项目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工作;负责产业政策确认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联系信息化工作。

联系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分管产业政策与技术改造科、无线电监督管理科、市无线电监测站。

宫高鹏(市经信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机关纪委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机关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市政府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公室及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

分管办公室(含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办、机关纪委、人事劳动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朵 文(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负责工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依法治市、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工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工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

佘 红(市政府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

负责食品饮料产业发展工作。

分管农产品加工科。

张刚林(市政府化工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

负责化工医药产业、生态康养产业发展工作。

分管化工医药科。

杨天平(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负责机械电子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张克勤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机械电子科,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办公室。

张茗钧(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工作。

分管信息化科(含大数据管理办公室)

胡文德(享受副厅级待遇干部)

协助盛锦同志,负责重大事项等专项工作推进和督查;负责市汽配厂破产清算及稳定工作;负责市轻化应用技术研究所人员安置及稳定工作。

杨金俸(调研员)

协助盛锦同志,负责重大事项等专项工作推进和督查;协助薛开广同志,负责企业改革稳定工作。

刘恒跃(正县级干部)

协助宫高鹏同志,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蒋杰民(正县级干部)

协助宫高鹏同志,负责机关文化建设、宣传及机关工会工作。

李开龙(副县级干部)

协助宫高鹏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朱昌海(副调研员)

协助黄旭明同志,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市造纸厂维稳工作。

李大金(副调研员)

协助宫高鹏同志,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郑从辉(副调研员)

协助薛开广同志,负责企业改革稳定工作;负责市新华印制公司维稳工作。

邓明强(副调研员)

协助俞正学同志,负责企业融资财金协调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综治、维稳、提案议案办理、爱国卫生、会务、后勤保障及值班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二)政策法规科起草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市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

(三)经济运行与综合科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指导民族地区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产业化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负责市大件运输协调工作。

(四)产业园区科拟订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五)产业政策与技术改造科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订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

(六)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科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创新项目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

(八)企业科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九)能源与电力科(广元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长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科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及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市内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运用“两个市场”尤其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

(十一)财金协调与企业上市科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对企业改制上市申请、股权变更的审核工作;指导上市企业重组工作。

(十二)机械电子科(广元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广元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组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和产品认定;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机械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组织应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组织申报重大科技专项。承办上级国防科工部门交办的重点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做好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地方条件保障工作和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质量、标准、保密、统计、军品安全生产、国防科技成果、专利的保护和推广应用;做好军转民、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冶金建材科(广元市人民政府冶金建材产业推进办公室)负责钢铁、钒钛、有色、建材等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十四)轻工纺织科(广元市人民政府纺织产业推进办公室)负责轻工、纺织等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组织申报“省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十五)农产品加工科(广元市人民政府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公室)负责农产品加工业、食品饮料行业管理及综合协调服务,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食品饮料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十六)化工医药科(广元市人民政府化工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广元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信息化科(广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承担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

(十八)无线电监督管理科(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元管理处)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军地及市际间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核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市际间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负责县区无线电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指导无线电管理相关协(学)会工作。

(十九)民营经济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协调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督促检查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履行监督、指导、管理、服务职能;指导县区民营经济发展。

(二十)行政审批科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财务科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十二)人事劳动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指导委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十四)机关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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