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8-0558 | 关 键 词 | 青川县三措施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7/9 10:17:25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⑴加强汛情预警。每周由县防洪办牵头,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参与,分析辖区汛期情况,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应急程序,严格落实装备保障,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⑵加强督查整治。根据辖区内汛期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加强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杜绝客车超员。加大对辖区类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宣传教育不到位不放过。⑶加强隐患排查。对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漫水桥、车行桥、易塌方路段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完善警示标志、告示牌,以及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