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8-0606 | 关 键 词 | 民生 居民医保费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7/9 9:25:00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为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全面实现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助力困难群体精准脱贫。该县力排众难筹集资金,优先为我县93758名困难群体全额代缴了2018年度居民医保费1687万元。同时,在待遇领取方面,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1-4级的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众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最高不超过90%,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