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2950 | 关 键 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7/5 16:28:00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广府办函〔2018〕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关于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8〕40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18〕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赵文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汪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天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仕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兴荣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杨正平 市委编办副主任
俞正学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胡昌平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黄廷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铮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国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华贤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副局长
张立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岳奎 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仲 斌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代根 市工商局副局长
傅荣健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兴平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玉梅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映武 市地税局调研员
梁惠琴 广元调查队副队长
杨成开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宋凌兵 市综治办副主任
陈云刚 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李兴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县(区)、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原部门职责由机构改革后承担其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