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答复的函>>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284/2018-056 关 键 词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7/3 15:42:38
服务对象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广元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号:
打印
 

王睿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间慈善类援助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第504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慈善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我市慈善组织发展存在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募集慈善资源能力弱、社会认识不足、自身能力亟待加强等四个主要问题和出台慈善组织培育扶持工作的指导意见、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慈善理念的宣传弘扬等三条建议,很有建设性,我局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也有深刻体会。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局正根据自身肩负的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寻求对策、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思考和规划。

一、我市慈善组织发展现状

总体上来讲,我市慈善组织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缓慢,孕育土壤不深,发展空间比较有限,内部管理制度滞后,自身实力不足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呈现出数量少、规模小、底子薄、能力弱、起步晚、发展慢等特点,还处于发展初始阶段。目前,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325个,其中,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仅有16家(市、县区慈善会、红十字会),主要从事慈善文化宣传、对外争取慈善项目、慈善款物筹集、慈善项目实施监管等活动,仅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的1.2%。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我市具有慈善组织公募资格且具有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仅广元市慈善总会一家。

二、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

(一)推行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为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条件。一是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除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取消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二是允许登记备案。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管理。

(二)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社会组织拓宽发展空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既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也是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服务中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2013年,广市民政局、广元市财政局出台了《转发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民〔201312号);转发了《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广财综〔201524)。近年来,人社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等部门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并已正式启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中央、省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加大对慈善组织的培育力度,适时出台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搭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促进慈善类社会组织本土化发展。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利州区组建了川北社会组织学院,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有党建研究室、多媒体教室、培育孵化室、休闲娱乐室、成果展示中心等各类功能室17个,以此为依托开展公益理念普及、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信息交流、社会工作人才实践、社会组织成果展示、公益资源共享、社会组织政策咨询、社会组织集中监督等工作,提供指导咨询、硬件、后勤、种子基金、培训、督导、评估研究、成果展示、资源共享、公益创投等服务,该基地为孵化培育我市慈善类社会组织发挥出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大慈善文化宣传,提升社会认识度。我局注重加强慈善组织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的关心和扶持。通过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慈善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慈善文化,利用“慈善中国”网络平台,发布慈善项目信息,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利用95日“中华慈善日”大力组织慈善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慈善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市的慈善事业。

三、强化机制能力建设,增强慈善组织服务效能

近年来,我局每年都会举办社会工作者业务提能培训班,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重点针对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开设“强能增效”业务集训。指导和监督慈善组织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慈善组织《章程》审核备案机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建立和健全监事会(监事)制度,实施法定代表人任职、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过错责任职责,加大慈善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规范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其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自身发展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争取由两办发文《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效发展的意见》,就培育发展我市社会组织、完善扶持发展政策措施、依法登记审查、严格管理和监督、规范涉外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等工作加以进一步明确,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优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上述工作是我局根据自身的职能,在慈善组织建设和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以及对未来工作的思考和规划。当然,我们的工作、思路及规划距离您的建议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支持和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也希望您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鼓励。您的提案详尽细致,我局也将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推动。衷心感谢您对慈善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