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2261 | 关 键 词 | 全省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6/27 9:33:10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广府函〔2018〕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川府函〔2018〕73号)要求,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共计21项(其中: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11项,在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6项,供全省借鉴的改革举措4项)。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经验成果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推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方法,创造有利条件,将省政府印发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推广有机结合,确保经验成果落地转化,发挥实效。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经验成果逐条认真研究,充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分类策施,找准推广方式。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推广工作方案,做实做细经验推广每个环节的工作。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改革亮点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经验成果发挥最大效益。要及时开展经验推广评估,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市全创办,由市全创办汇总后报省全创办。各地各部门在经验成果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