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1356 | 关 键 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3/28 16:34:00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广府办函〔2018〕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通知》(川府发〔2018〕10号),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地调查工作。
附件: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