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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由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委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经过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规划草案已调整修改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的规定,现将规划草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18413日至2018512

二、公示地点: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网站、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传真可发至0839326600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2、信件寄至: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市政科收),邮编:628017

3、电子邮件发至695077998@qq.com

4、联系电话:08393360125

5、联系人:佘海园

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背景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加速,城市功能不断强化,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及外来机动车数量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受城市土地资源的限制以及早期城市规划建设标准的制约,同时由于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滞后,广元市“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动态交通。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利州区嘉陵、东坝、南河、雪峰、袁家坝街道全部,上西、河西、下西街道部分和大石、宝轮两镇部分地区,面积约54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作用

本次规划主要作用为促进城市动态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提升城市品质,适应城市发展;加强城市机动车辆的停车管理,促进城市停车场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适应机动车辆快速增长的趋势;指导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四、规划目标

近期:加强停车管理和加快停车场建设并重,重点加强公建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基本解决结构性缺失,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级差体系。

中远期:以停车场需求管理为主,停车场建设为辅,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系统;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与动态交通相协调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

五、停车需求预测

根据机动车保有量和土地利用规划,预测远期末广元市中心城区规划年全日停车泊位需求约29万个,其中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约2.1万个。

六、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

本次规划对现状公共停车场全部保留(部分进行改扩建)。规划保留控规中的29个停车场,新增60个停车场(库),改扩建现状停车场5处,规划总泊位数约2.1万个。公共停车场布局满足各小区的停车泊位需求,保证合理的服务范围及适宜的步行距离。

本次规划的公共停车点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位置、数量、形式进行调整。在交通小区范围内点位位置可微调,但调整距离不得超过200米;小区内停车泊位总数原则上只能上浮,上浮比例不应超过20%

七、近期建设规划

通过对广元市现状停车供需关系的分析,大部分交通小区的停车泊位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本次公共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在现状停车泊位供给远不能满足需求的交通小区,以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为基础,对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具有可实施性的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进行建设,立足于先解决中心城重要地区和停车矛盾十分突出地区的停车问题。

本次规划近期建设公共停车场36个,泊位总数约0.66万个。




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