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防范意识。组织各金融机构会同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截至目前,在人民公园、乡镇场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⑵强化排查整治。通过明察暗访、内查外调等方式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行业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农民专合社38个、资金互助社1个、房地产公司3个、担保公司1个。目前,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现象。⑶强化制度保障。定期不定期对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对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的台账和清单,明确各金融机构责任,与各金融机构签订承诺书、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不发生非法集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