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新增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广府发〔2016〕1号)和《广元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的函》(广服领办〔2018〕1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18〕46号文件将2017年新增入库1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预算下达相关县区。其中:利州区1.5万元、昭化区1万元、朝天区1万元、剑阁县0.5万元,苍溪县1万元,旺苍县1万元、青川县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