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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民副市长在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6-28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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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1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往往最先接触各类纠纷,也最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高,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强烈,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西方反华势力渗透加剧,挑动放大人民内部矛盾,国家安全面临严峻风险和挑战。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利益关系深层次调整,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社会治理格局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和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对调解工作的需求。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普惠的调解服务。

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焦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三大主战场”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及时排查化解,切实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2013,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一个不变”,实现“两个转变”。坚持“一个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由传统的“讲事说理”向“依法调解为主导、说理讲情为辅助”的转变,由传统的管理向治理、服务的转变。

全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解。及时排查化解金融、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环境污染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矛盾就地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对行业、专业矛盾纠纷,要注重发挥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或者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派驻相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要发挥指导示范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外部联动、内部整合,合力攻坚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

三要立足广元实际发展创新“枫桥经验”。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不断提升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与“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旅游产业等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实效。要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是根本,组织是基础。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一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297个,其中交通、医疗事故、物业等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384个,覆盖了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来看,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还存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一些村(社区)调委会组织不健全等问题。要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村(社区)调委会落实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制度,统一标牌、印章、程序、文书等。要继续充实发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对条件成熟、确有必要设立的要及时推动设立。对已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巩固提升的基础上依法规范,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要设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二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15000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8人,可以看出兼职人民调解员占比非常大,要合理发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结构,在充分发挥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的同时, 要下大力气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切实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要注重吸收政法机关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教育引导人民调解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调解文化,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要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好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目标考核,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工作经费、各项补贴,对需要救助的人民调解员,及时落实救助、抚恤政策。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人身保护,鼓励为人民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受到非法干涉、被打击报复的调解员及其家属,要依法予以保护,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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