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新华带领检查组赴广就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两天时间里,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先后深入利州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检查。在煜弘澳城建筑工地、海螺水泥公司、新中方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检查组实地看整改、听汇报、查资料,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企业脱硝设施建设运行、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1-5月,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率92.1%,同比改善3.4%,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获得感明显增强。
检查组指出,广元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中心,以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中央、省委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制度,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加快解决突出行业性污染、城乡面源污染等问题;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副市长胡国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利国陪同检查。
(记者 周小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