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己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