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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7-11-0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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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吴桂华

(2017年10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四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这既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时期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妇女儿童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协调联动、加快落实,全力以赴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巾帼之友”称号获得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市妇女儿童致以诚挚的问候!刚才,张敏同志工作报告中关于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我都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二五”时期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绩

妇女作为“半边天”,对人类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儿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的一个重要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将男女平等确定为基本国策,大力倡导和践行儿童优先原则,先后制定实施了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12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元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专列了章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部署。同时,近年来市政府还相继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包括对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大批项目。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两纲》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实现了突破性发展。目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12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和5.71‰。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1%,普通高中在校女生和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分别达到52.4%和44.2%。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受教育、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等12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四川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二十周年特别贡献奖”;利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何漪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再获2016年度两纲信息工作“全优奖”,连续5年排全省第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地处秦巴山连片贫困地区,经济底子差、总量小,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妇女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较弱,村居两委中的女性比例仍然较低;农村贫困妇女健康保健意识较为淡薄,医疗救助力度尚需加大;妇女儿童公益性文化、体育资源覆盖面不大;反家暴工作合力不够。这些情况表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妇女儿童工作必须继续加强、切实抓好。

二、全力推动“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李克强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妇女儿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更不能削弱”。“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全面完成本轮“两纲”指标为目标,高标准定位、高水平看齐、高质量推进,更加重视、更加关心妇女儿童工作,使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有力提升。

(一)坚持男女平等,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妇女的全面发展,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尊重妇女地位,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为妇女充分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一要推动女性创业就业。大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认真落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积极发展巾帼电商服务组织、巾帼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创业妇女平等享有资本、技术、信息等提供资源和服务。有序引导农村妇女就业,鼓励扶持农村妇女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二要重视妇女人才培养。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扩大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重视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引导农村妇女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提升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她们参与市场竞争、自我提升发展的能力。三要关爱妇女身心健康。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大力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巩固完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预防和遏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切实抓好贫困妇女、病残妇女、单亲母亲、老年妇女、留守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想方设法帮助缓解生活压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她们更多地享有发展的获得感、生活的幸福感。

(二)坚持儿童优先,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儿童是我们一切事业的希望所在,是千秋大计。各级各部门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做到“三个优先”。一要坚持儿童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改善边远贫困山区办学条件,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增加儿童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机会,使他们既能长进学业,又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二要推进儿童健康优先保障。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化,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了长足进步,但儿童健康保障能力仍然不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这方面的矛盾更加突出,必须尽快解决。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尤其是要在乡镇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上取得突破。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婚前体检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提高儿童身体素质。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努力提供有益于儿童健康、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三要努力实现儿童福利优先落实。困境儿童是最脆弱的群体。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公益项目,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针对留守儿童亲情缺失、成长环境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建设寄宿制学校、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有效办法,确保他们不失学、不失教、上好学,健康快乐成长。要特别关爱和帮助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让所有儿童都能享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坚持依法维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加大普法力度,依法保障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要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企业女工权益,严禁非法雇用童工。要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确保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提高保险统筹水平的基础上,确保城乡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加快形成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真正形成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政策体系,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完善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妇女儿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二)要强化部门统筹联动。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法定职责,制定完善目标管理、监测统计、考核评价、示范引导等工作制度,争取把落实《两纲》的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推进到位、支持到位。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发力,全力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妇女儿童工作任务,确保妇女儿童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统筹协调,促进群团组织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优势,帮助更多基层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三)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男女共同承担家务等文明新风,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大力创作反映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的文化产品,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文化市场、传媒和网络的监管,坚决制止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贬损女性形象的不良信息传播。要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管理,聚合社会力量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引导市场更好地增加服务供给,形成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部署统领妇女儿童工作全局,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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