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春副市长在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
治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8月4日)
同志们:
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共安全工作先后作了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分别先后召开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这是在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立足当前实际国情、正视各地存在不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上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刚才组织大家观看了反映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的视频,形势十分严峻,令人忧心。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集中有效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6月14日,英国伦敦一高层公寓发生大火,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令人震惊,教训极为深刻。国务院以及省政府相继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前期摸排,我市包括在建和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有447栋,其中Ⅰ类高层建筑285栋,Ⅱ类高层143栋。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有2栋(分别为在建的图腾海博春天和金橄榄二期,建筑高度已分别达到了149米和129.6米),其中仅利州区就有高层建筑285栋,占全市高层建筑总数的比例达63.8%。我市高层住宅建筑主要分布在利州东路沿线、雪峰片区、北二环片区、万源新区、南河滨河路等区域。高层公共建筑主要以老城中心商业区、万达商业区、东坝金橄榄国际购物广场商区、下西会展中心等几大商圈分布。县区主要是剑阁县(61栋)和苍溪县(45栋)相对数量较多。
经前期摸排掌握,我市高层建筑尤其是纯住宅普遍存在着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还较为薄弱、居民用电、用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我们要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随着国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有了更明确、细化的分工,对安全工作较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更加重视。但目前我们还普遍存在思想不重视、步调不统一的现象,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面对上级的安排部署,一些部门还存在着相互推诿、应付了事、执行力不强、落实打折扣的现象,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必须立刻得到纠正,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要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上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目前部分单位、企业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主要体现在一些部门责任落实还不够,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规范化管理还有所缺失;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抓安全的主动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物管行业自身职责认识不清,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推诿扯皮。例如:恒星城一、二期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两小区共871户业主,消防部门2016年12月7日检查发现该小区高层建筑消火栓管网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一期屋顶公共区域被业主私自搭建房屋占用。2016年12月14日被利州区人民政府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截止目前一年多过去了,实质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要着力解决“基础建设”上的问题。在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栓、杀手锏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欠账严重,灭火救援能力与面临的风险任务还不完全适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将“十三五”消防规划编制纳入当地总体规划,据统计此项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市政消火栓、城市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器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加快推进市消防训练基地和城北特勤消防站建设,抓紧配备高层灭火救援消防车等装备,切实增强灭火救援能力。年内全市重点镇要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强化保障和训练、演练,始终保持队伍过硬的战斗力。不断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数量,扩大覆盖面,确保各类火灾“灭早、灭小、灭了”。积极创新消防管理,积极打造“智慧消防”城市,以科技手段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已成立以自景市长任组长、国民副市长和我任副组长,公安、消防、住建、综治、民政、安监、电力、燃气、水务、城管、房管等部门为成员的治理工作小组,并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制发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推进情况要定期以专报形式上报市政府。治理工作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高层建筑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在部署、推进、督导等环节担纲领率,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强化保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全力实现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的“三个不发生”的目标。
一是要加强联合监管,切实防治隐患。消防、住建部门要牵头迅速对全市高层建筑基本信息、管理现状、消防设施设备、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利用综治、治安等平台系统,实施“一区一清单、一栋一楼长、一楼一公示”的“三个一”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消防、住建、综治、民政、安监、电力、商务、燃气、水务、城管、房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共同把好立项、规划、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关键关口,依法抓好工程立项审批和规划许可、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监管、行业行政审查、消防安全宣传等各项工作,主动开展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综合运用法规政策、行业规划、行政许可等手段,统筹部署实施,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二是要强化基础工作,突出六个重点。按照国务院“7·7”会议的既定部署,住建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一个一个查、一栋一栋过,逐一登记造册,决不能排查过后还是一本“糊涂账”。一是要重点整治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二是要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问题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三是安全疏散设施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四是管道井未独立设置,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等问题;五是电气燃气管理上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违规敷设,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六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三是要强化科技应用,优化管理模式。要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牵引,利用APP软件搭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动态的形式将全市高层建筑基本信息、责任人员、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提示等内容纳入管理平台,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利用平台强化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切实增强高层建筑火灾预警预防能力。要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智能化建设,着眼于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强力推进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所有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要继续推动高层住宅全面安装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督促高层住宅增设应急广播系统,积极推行电气火灾监测、燃气智能报警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科技水平。
四是要严格管理标准,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栋明确“楼长”制度,在各单元设立《高层建筑消防信息公示牌》,落实“楼长”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等职责。落实“楼长”对于多产权、多租户的,要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组织。督导管理使用单位对现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自评,并邀请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进行施检测,消防、住建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物业部门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抓好此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的实际行动,真正把责任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强化政府主导。各级政府是高层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和住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地要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日程,要成立由直接领导挂帅的综合治理小组,统筹安排研究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在部署推进督导总环节担当领帅,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部署实施,全力推进治理工作,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主推手的作用,严格排查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大声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严格督导问责。市委市政府将把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和综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各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予以全市通报并进行约谈。综合治理期间,凡高层建筑发生亡人特别是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